一、租金抵稅新制的簡介 黃琪媖會計師/于芳/何菲
今年(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租屋族房屋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除了調高扣除額為每戶新台幣(下同)18萬元外,新制的房屋租金支出只要符合規定者,可以直接減除,不用再與標準扣除額(113年度為131,000元,有配偶者為262,000元),擇一使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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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 |
修正後(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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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項目 |
列舉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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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上限 |
12萬元【每戶】 |
18萬元【每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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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條件 |
■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在境內租屋自住 ■不得供營業、執行業務 ■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不適用 |
■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在境內租屋供自住 ■不得供營業或執行業務
■境內有房屋者,不適用【註1】 ■租金須減除政府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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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富條款 |
不適用 |
適用【註2】 |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註1】所稱在境內有房屋者,指租屋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房屋,或有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者。但有下列情形之房屋,視為非其自有房屋: (1)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 (2)毀損占整棟面積達5成,經主管機關認定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 (3)繼承取得共有房屋且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持分合計非全部。 (4)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因就業、就學、就醫因素而需異地租屋,且合計僅有前3款以外之1屋(含共有房屋),供其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5)本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配偶之自有房屋。【113.12.03台財稅字第11304656750號令】
【註2】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20%以上、股利按28%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不可以減除下列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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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 |
修正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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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項目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 |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二、包租公報稅應注意的事項
房東應以租金收入減除合理必要損耗費用後的餘額,申報為租賃所得,但如果有配合政府住宅政策者,相關法令另有提供提供租稅優惠(詳下表);應注意的是,國稅局歷年均會將個人租賃所得列入重點查核項目,並配合行政院的「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針對持有多屋族進行專案查核,而內政部已將社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租客的資料提供給財政部。此外根據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申報租金支出,也不得將稅賦增加的負擔轉嫁給房客,所以如困房客會向相關單位檢舉,違規的房東除了要面對國稅局的補稅及罰鍰外,可能會面臨內政部的罰款。【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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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 |
可減除費用【註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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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包租公 |
租賃契約之約定金額 【註3】 |
■可提供證明: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產物保險費及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而出租之利息支出等 ■無法提供證明:按租金收入43%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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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人 【註4】 |
每屋每月租金收入 ■15,000元以下,免稅 ■超過15,000元部分要課稅 |
■可提供證明:同上
■無法提供證明:按租金收入43%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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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包租代管 【註5】 |
每屋每月租金收入 ■15,000元以下,免稅 ■超過15,000元部分要課稅 |
■可提供證明:同上
■無法提供證明:按租金收入60%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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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管 或出租予包租業轉租【註6】 |
每屋每月租金收入 ■6,000元以下,免稅 ■超過6,000元部分要課稅 |
■可提供證明:同上 ■無法提供證明: ˙每月租金收入超過6,000元至2萬元部分,按該部分租金收入53%計算 ˙每月租金收入超過2萬元部分,按超過部分租金收入43%計算 |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註3】(1)出租房屋所收的租金,要把這筆款項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租賃收入。(2)將房屋借給『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的親朋好友』做生意或執行業務使用(例如醫師的診所,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實際上沒有收取租金,仍然要申報租賃所得。除非能提出是免費供『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作住家使用,並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2人證明及辦理公證者,可以不用設算租賃所得。 (3)租金收入明顯比當地一般租金行情為低,國稅局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調整。
【註4】出租給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各項租金補貼者。
【註5】出租給符合『住宅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
【註6】出租給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將住宅委託代管業或出租予包租業轉租,契約約定供居住使用1年以上者。
【註7】只有出租土地而沒有出租房屋,只能減除地價稅。
三、租屋族報稅應注意的事項
如果子女在外求學,申報年度學校註冊時所繳交的宿舍費(不可以再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或在校外租屋支付的租金支出,可以申報為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房客於申報減除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時,須檢附租賃契約書及付款證明影本(例如房東簽收的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等),及申報年度在承租地址辦竣戶籍登記的證明,或承的房屋是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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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例】林小姐有一戶自用房屋,當年度有銀行利息收入20萬元,房屋貸款利息支出32萬元。同年另有房屋租金支出19萬元。請計算最有利的扣除額為多少? |
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12萬(32萬–儲蓄投資特別扣除20萬=12萬,小於限額30萬)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18萬(19萬大於限額18萬)
因為林小姐在中華國境內有房屋,不得認列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只能認列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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