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媖會計師/于芳/何菲
美國總統川普於114年4月2日解放日 (Liberation Day),公告對各國進口產品徵收對等關稅 (Reciprocal Tariff),以建立公平競爭的貿易環境,並促進國內製造業的發展。2024年美國對台灣的貿易逆差達670億美元,是美國前6大逆差來源國,在這次的對等關稅中,美國預計向台灣課徵32%的對等關稅,短短數日撼動全球市場經濟,所以川普總統短期內政策急轉彎,開放90天期間只徵收10%的對等關稅。
一、受對等關稅影響的營利事業或個人
高達32%的對等關稅將會影響台灣多數產業,屬於重大事變情形,所以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訂定「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下稱審核原則,詳下表),協助受到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的營利事業或個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審核原則】

